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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工人疗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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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姜罚走绳痛到哭男男(北京工人疗养院)(以下简称医院),为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为职工疗休养提供了一个“花园式”的就医环境,专业基础设备完善,同时配置国内先进医疗设备,以及世界领先的康复设备,坚持履行公益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康复保健服务。主要职能包括提供医疗休养、相关会议接待、药品制剂、健康体检、功能评定、儿童康复等相关医疗康复服务。全面满足社会各类职工、劳动模范及残疾人的医疗健康、康复及疗休养等多项需求,年服务职工近百余万人次。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967人,实际552人;离退休人员29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8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74.80万元,比上年增加89.22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74.93万元,比上年增加89.35万元,增长10.09%,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4.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74.80万元,比上年增加89.22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其中:基本支出974.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4.80万元,比上年增加89.22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395.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0.60%,“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5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9.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395.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41万元,增长8.32%。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365.2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04%。

(2)“抚恤”2021年度决算30.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0.5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1年去世2名离退休职工,增加抚恤金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2021年度决算5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7.82%。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度决算5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7.82%。主要原因:编制内人员增加,增加财政保障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74.80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50.49万元,包括离休费50.33万元、退休费290.62万元、抚恤金30.54万元、医疗费补助5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度无财政预算项目支出。


附件:北京工人疗养院2021年度市级部门决算报表.xls